第224章 东北土特产

    但是当他询问贾东旭在院里,除了搞募捐还能干点什么的时候,贾东旭却直接把他给打发到许大茂那里去了!
    毕竟贾东旭可不敢随便给刘海忠出主意,因为再好的主意,经过刘海忠这个蠢人的执行,
    最后也可能把好事给变成坏事。
    贾东旭才不去没事找事呢!
    “东旭哥!
    东旭哥!
    我和东哥,来给您拜年来了!”
    上午10点多,打发走刘海忠,贾东旭就回家帮秦淮茹剁饺子馅去了,
    结果刚把5斤鲸鱼肉切成小块,屋外就传来了郑军那小子的呼喊声。
    “你们今儿个就来拜年,来的也太早了吧!
    看来你们今天挺闲啊,家里都没什么活要干嘛!”
    听到喊声,贾东旭放下菜刀,就迎了出去。
    看到郑军和李卫东一人提着一个半大口袋,也不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东旭哥,前几天红兵从东北给咱们寄了两大口袋的土特产过来,
    直到昨天下午,邮局才打电话到我们单位,通知我去取。
    我和军儿的那份,我们俩已经分完了,
    现在把您和柱子的那份分完,我和军儿还得到六子和马良那去。”
    还是李卫东比较干脆,见到贾东旭,直接说明了来意。
    “东旭哥!
    我给您说,红兵那小子去冰城发展真是去对了!
    他现在在冰城医院,不仅可以拿5级的工资,
    冰城医院的副院长,还把自家姑娘介绍给了红兵。
    可能过了年,红兵就要结婚了!
    这啥好事,都让红兵给摊上了!”
    提到周红兵,郑军这个发小,可谓是既羡慕他,又为他感到高兴。
    “红兵也算是苦尽甘来了,
    他日子过的越好,咱们就越替他高兴,就是咱们兄弟跟红兵离得太远了。
    年后红兵结婚,咱们恐怕都参加不了!”
    其实对于周红兵的近况,贾东旭非常了解,因为自从周红兵到了冰城以后,
    没少跟贾东旭写信,他俩一直有联系。
    只不过寄土特产这事,上次周红兵寄来的信中倒是没提。
    “是啊!
    确实太远了!
    从咱们四九城,就是坐火车去冰城,最少也得一天一夜。
    这一来一回最起码也得三五天时间,咱们还真没时间过去。”
    李卫东就是在东北当的兵,当初他转业回来的时候,还路过冰城了呢!
    “东哥,
    你们没时间,我有时间啊!
    我每天在供电局上班,都闲的快长毛了。
    所以红兵结婚的时候,我必须要去,
    咱们不能让红兵结婚的时候,身边连个自己人都没有吧!”
    虽然贾东旭对周红兵多有照顾,周红兵也很感激贾东旭,
    但是要说和周红兵关系最好的,肯定是郑军了。
    身为周红兵的兄弟兼发小,郑军肯定不能让周红兵结婚的时候,身边连个亲人朋友都没有。
    “等过完年,问清楚红兵结婚的具体日期。
    要是时间合适的话,我陪你一起去参加红兵的婚礼。
    反正我现在每天上班也挺闲的,能出去逛一圈也挺好。”
    贾东旭早就想到大东北去逛逛了,只是之前一直没有时间和借口而已。
    既然现在有了正当的理由,那去找老李请个假,顺便让他给开个介绍信,
    应该没什么问题。
    实在不行,自己空间里还有一根鹿鞭,到时候送给老李...他朋友好了。
    “东旭哥,
    您和军儿,就舒服了!
    我明天晚上除夕,都还得加班呢!我连个年夜饭都吃不成!
    这困难一天不过去,四九城就一天安定不下来,这种日子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熬到头!”
    随着困难越来越严重,四九城的治安状况也就越来越差。
    没办法,现在为了粮食,铤而走险的人太多了。
    说实话像之前四合院组织去黑市买粮的行为,和各种恶性案件相比,根本就不算事。
    上次要不是四合院一次性买的粮食太多了,李卫东他们那些巡逻队,根本就不会管。
    现在为了维护四九城的治安,执法部门组成的巡逻队,都在日夜不停地巡逻着。
    连除夕夜,也不带停的。
    “唉!
    慢慢熬吧!
    困难总会有过去的时候,行了,不说这些了,
    让我看看红兵都给寄了些什么好东西!
    对了,军儿,
    你去把柱子给叫过来,这里不是还有柱子的一份嘛!”
    傻柱这个人,除了嘴碎了点之外,人其实还是挺仗义,挺直爽的。
    因此经常跟贾东旭一起去河边仓库做饭喝酒的傻柱,自然也跟六子、郑军、周红兵他们成了朋友。
    所以周红兵寄来的土特产有傻柱一份,也理所当然了。
    毕竟除了贾东旭他们几个,周红兵还真没有几个朋友。
    “嚯!
    这东北的松子和榛子,个儿就是大!
    这要是炒熟了,肯定香的不得了!
    不过东旭哥,你手里拿着的野鸡,个头怎么这么小?
    这也是红兵从东北寄来的嘛?”
    傻柱跟郑军一起来到贾家的时候,属于他和贾东旭的那份土特产已经被李卫东给取出来了。
    贾东旭根本就没在意那些松子和榛子,而是拿着一只冻得硬邦邦的飞禽在仔细端详着。
    “你懂个屁!
    这可不是野鸡,这是‘天上龙肉,地上驴肉’中,所说的那个龙肉。
    没想到红兵竟然还能弄到这种好东西,
    我还以为要等我到了大东北,才能吃上这玩意呢!”
    飞龙,学名叫做花尾榛鸡,是一种生活在东北丛林中的飞禽。
    它之所以被称为飞龙,是因为花尾榛鸡在满语中被叫做“斐耶楞古”,意思是“树上的鸡”,后来取其谐音,称为飞龙、飞龙鸟。
    还有一种说法,是因为花尾榛鸡的尾部花纹,飞行姿态和头部短羽冠与龙的形象有相似性,因此被称为‘飞龙’。
    其实花尾榛鸡的飞龙称号,之所以大名鼎鼎,主要还是来自它自身鲜美的肉质。
    这在清朝能被当做贡品的玩意,贾东旭对它的滋味,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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