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乔迁之喜

    在学生群体中,很受欢迎。
    一人一口小锅,直径大约二十厘米,用电磁炉煮着。
    红亮的汤底,在锅中沸腾翻滚,看着很有食欲。
    苏雨蝶拿着菜单,不停地勾画,口中还念念有词:“牛肉黄喉千层肚,藕片土豆金针菇,鸭血虾饺午餐肉,糍粑汤圆凤梨酥……”
    “你点那么多,吃得完吗?”庄子昂提醒道。
    “我饭量很大的,再说不是还有你吗?”苏雨蝶埋头说。
    庄子昂默默地喝着柠檬茶,不敢再说话。
    身为一个男生,要是饭量连女生都不如,是很丢脸的。
    没过多久,服务员将菜品端上来。
    苏雨蝶将每道菜均匀地分成两份,下在两个锅里。
    然后她问:“可口Or百事?”
    庄子昂回答:“可口。”
    苏雨蝶便招了招手,向服务员要了两罐冰镇的可口可乐。
    深褐色的可乐,倒进玻璃杯中,产生绵密的气泡。
    苏雨蝶端起杯子,找庄子昂碰杯:“庄子昂,祝你忘记一切烦恼,天天开心。”
    庄子昂动容道:“小蝴蝶,谢谢你。”
    饱含二氧化碳的可乐入喉,传来微微的刺痛感。
    苏雨蝶将烫好的第一块牛肉,放进庄子昂的碗里,然后自己才大快朵颐起来。
    一边吃,还一边像个美食家,发表各种评论。
    “鸭肠讲究七上八下,烫得有点老了。”
    “海白菜太咸,少过了几次水。”
    “牛肉丸子打的次数太少,不够Q弹。”
    ……
    她的一张小嘴,仿佛闲不下来,总是要说点什么。
    庄子昂扯了张纸巾递过去:“你嘴角有油。”
    苏雨蝶接过来,在嘴上胡乱抹了一下:“谢谢。”
    一般来说,长得漂亮的女孩子,都很在意形象。
    苏雨蝶却顶着一张美若天仙的面庞,尝遍人间烟火。
    这样的女孩,很容易让人生出亲切感,实在讨喜。
    “小蝴蝶,你为什么一直这么开心?”庄子昂问。
    “开心也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天天开心呢?”苏雨蝶笑着反问。
    庄子昂默然点头。
    言之有理,无力反驳。
    自己要是还为昨天的事伤心,反倒落了下乘。
    “对了,你有没有绰号?”苏雨蝶好奇地问。
    庄子昂茫然地摇头。
    班上的同学,要么叫他班长,要么直呼其名,只有李黄轩叫他“儿子”。
    “儿子”应该不算绰号吧?
    “那我就叫你大笨蛋。”苏雨蝶涮着毛肚说。
    “为什么?难听死了。”庄子昂不满地反驳。
    “因为你上午对我说谎,还说得破绽百出。”苏雨蝶耿耿于怀。
    庄子昂暗忖,自己连续两年都是全年级第一。
    如果这都算笨,那其他同学是什么?
    一顿小火锅,大约吃了四十分钟。
    打捞出锅底最后一块土豆,苏雨蝶送进嘴里,一脸满足。
    庄子昂向服务员招手买单。
    苏雨蝶急忙道:“是我说的要吃小火锅,让我买单。”
    庄子昂笑着说:“这次我请,下次你请。”
    “那好吧!”苏雨蝶点头。
    不知不觉,就约好了下一次。
    从小火锅店出来,差不多下午一点。
    庄子昂打算去妈妈的两居室整理打扫一番,接下来就得在那长住了。
    苏雨蝶听了,缠着要一起去,说要帮他干活。
    开门的时候,刚好隔壁邻居姐姐出来。
    庄子昂以前见过几次,礼貌地打声招呼。
    “咦,交女朋友了?”邻居姐姐看到漂亮的苏雨蝶,不禁眼前一亮。
    “不是,是朋友。”庄子昂连忙解释,有些不好意思。
    “没事的,不用瞒我,你们年轻人谈个恋爱什么的,也是很正常的事。”邻居姐姐一副过来人的语气。
    苏雨蝶闻言,俏脸一红。
    别看她平日里叽叽喳喳,口若悬河,到了这种时候,又像个闷葫芦。
    想要辩解,都不知如何开口。
    这套房子有些老旧,采光还不错。
    徐慧每个月回来住不了几天,有时候忙起来,就在车站附近的酒店将就一晚。
    屋里没几样家具,显得格外空旷。
    也没什么绿植,有些了无生机。
    庄子昂对苏雨蝶说:“小蝴蝶,这三个月,你要是想找我玩,都可以来这里。”
    苏雨蝶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那三个月后呢?”
    “到时候再说吧!”庄子昂眼神黯淡地搪塞。
    估计那个时候,自己应该会在医院里。
    这个世界,没有几个人,会因为自己的离开,而伤心难过。
    苏雨蝶嘴角泛起笑:“你要是惹我不开心,我才不来找你玩。”
    庄子昂脱口而出:“不会的。”
    接下来的三个月,必然会无比苦闷孤寂,身体上也会承受巨大的病痛折磨。
    他不想自己行将就木的人生,失去这珍贵的一抹色彩。
    苏雨蝶看着漂漂亮亮,却是一把干活的小能手,在家应该没少做家务。
    两人齐心协力,没过多久就让这个小家焕然一新,变得温馨起来。
    出去倒垃圾时,顺便去逛逛附近的超市,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
    庄子昂特意买了一本台历。
    就是每过一天,便撕掉一张那种。
    他用手掂了掂,九十天只有薄薄一叠。
    这些轻飘飘的纸张,就是自己生命的倒计时。
    结账的时候,苏雨蝶不愿排队,先去外面等庄子昂。
    当庄子昂出来时,发现她手里捧着一个圆形的玻璃鱼缸,里面有一些石子和水草。
    两只红色的金鱼,在愉快地游动。
    “庄子昂,这是我送你的礼物,祝贺你乔迁之喜。”
    “为什么要送我两条鱼?我连养活自己都费劲。”庄子昂嘟囔。
    “昨天害你没钓到鱼,这是赔给你的,让你的新家增添一丝生气,答应我,千万不要死。”苏雨蝶认真地说。
    “不要死?”庄子昂错愕。
    “我说这两条鱼,你要是把它们养死了,我一定不会放过你。”苏雨蝶晃了晃拳头。
    庄子昂深深地凝望着苏雨蝶的双眼,像是要看透她的心。
    能跟这样的女孩做朋友,真是一件开心的事。
    可是为什么,要在生命即将终结的时候遇见你?
    小蝴蝶,如果我能早点认识你,那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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