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难不成是芭芭拉吗?”斯蒂芬妮反问。
    这不好说, 就你所知,芭芭拉也是可以在罗宾之间进行一个传承的,而且比起康纳, 芭芭拉还可以反向传承给蝙蝠侠……
    就是剧情比较小众,没有康纳传承有序。
    斯蒂芬妮也是罗宾,怎么能不和芭芭拉谈一次呢?
    罗宾和蝙蝠女孩可是标准cp!
    卡珊德拉以前也是蝙蝠女孩——对吧!罗宾和蝙蝠女孩可是标准cp!
    不能再想了,你怎么感觉你身边的四代罗宾要和五代罗宾干起来了?
    “现在要听我讲吗?”
    你嘴巴怎么这么快,你到底有没有想好要讲什么呀, 就这样堂堂的在提姆的家人面前(你确定你的讲话会被布鲁斯知道), 你和提姆最初的相遇,你们的恋爱经历?
    “你说。”
    “嗯哼, 听你讲。”
    “……”你先沉默了5秒钟, 开动你的大脑在想开场白。
    赶在达米安勃然变色之前, 你终于张口了:“其实我本来和提姆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你说出这句话来,你就放松了,很难讲你是不是因为直接说了句最大最大的大实话。
    接下来的话就很顺畅, 很难说不是你在剖析自己, 剖析这场不到48小时的恋爱:“我和提姆的认识倒是挺平常的——你们也知道的, 我们是同学。”
    “嗯嗯,这个我知道,”斯蒂芬妮很是捧场, “所以你们是进入高中那天认识的吗?提姆那小子确实很帅——戴面具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 啧, 或者说他就是戴面具的时候最帅。”
    “不, 我的意思是我们最早应该是幼儿园同学。”
    “……啊?”这下轮到蝙蝠女孩震惊了。
    达米安的眉头微微放松了一点, 他朝你扬了扬下巴,一副你继续讲他在听的样子。
    “因为搬过好几次家, 所以留在我家里的这些记录不是很清晰,但是在喜欢上提姆以后,我有去查一些能够看到的经历——他5岁时的幼儿园和我的是同一个,我就想起了那个时候的他。”
    达米安的眉目更放松了一些,他的一只手在把玩着自己的刀柄。
    “那个时候的我没有现在这么开朗,”那是理所当然的,正常人接受自己投胎都要过好久,你走这个程序也也不是因为货车——货车用来协调穿越都协调不过来了,“倒是提姆是当时班级里面最活泼开朗的孩子。”
    你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你就觉得提姆·德雷克不是池中之物——那个时候你的午休隔壁床的小提姆是一只快活小狗,精力充沛,魅力无限。你像一条死鱼一样在幼儿园打卡上下班——因为就算你告诉妈妈你能够自理,但是一个5岁的小孩呆在女性的身边还是会牵扯她的精力。
    不管什么年代,生育永远是女性职场最大的难题,照看一个孩子是真的会困住一个劳动力的,你的母亲当时在读博,你自觉地打卡幼儿园助力露易丝完成她的毕业论文。
    快活小狗是一个特别快乐的小朋友,也是你处的比较来的一个小孩——他每天干干净净香气喷喷不吵不闹笑声悦耳,睡在你旁边简直是你的福音。
    “所以你们那个时候算是青梅竹马?你们幼儿园毕业就分开了吗?”斯蒂芬妮摩挲着自己的下巴。
    “我们那时候就读的是凯恩幼儿园,我是因为我的父亲当时在凯恩集团就职,我是他的员工福利才进去的。”
    而你转学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年夏天的时候你家被极端球迷给来了一发导弹,你爸快要被房贷给搞疯了,瞅准机会朝着福利待遇更好的韦恩集团跳槽,你也就上了韦恩集团员工家属的幼儿园。
    “所以你和提姆是青梅竹马变天降。”斯蒂芬妮灵魂发言。
    “这么说也没错?”不过你很快笑了笑,“提姆真的是从天而降的,就那么落在我心上。”
    再次和提姆相见是在地震的时候,那只绿手套伸向身处废墟的你,像是佛世尊向健陀多垂落下来的蜘蛛丝。
    你也不是一直像现在这么散发着光与热的,你曾是一堆熄灭的焰火——你的革命乐观主义再怎么□□,无神论者知道世界上有个“全知全能”的上帝的存在的时候还是会被泼了一盆冷水的,哥谭的堕落就像是十八层地狱的血池,哥谭人就像是在其中沉浮的青蛙,每个人都像是十恶不赦的健陀多,或者即将成为健陀多。
    哥谭人吞咽着地狱血池的苦血,遥望着虚幻的朦胧的地狱的针山的光,他们身上的罪恶或许比那名为健陀多的江洋大盗多,或许比他少,哥谭人做的善事可能比健陀多那做的拯救蜘蛛一样微小,或许比他多。
    你觉得那是极为苦难的沉沦,你是知道怎么爬出这片地狱的——忍受诱惑,积蓄力量,对抗人性。
    但是生于地狱的哥谭健陀多不知道——或者不可能做到这条简单又困难的路的。
    他们只能痴望着那条佛世尊向地狱垂下的蜘蛛丝。
    有人对此嗤之以鼻——蝙蝠侠的蜘蛛丝那么细,那么脆弱,它又能承载多少人爬出苦海?
    那可能就是佛世尊的一时玩笑,怎么会有这样的一个拯救者,带着面具象征恐惧,他究竟是佛世尊还是毗沙国王?还是只是一个普通的肉体凡胎的小丑?
    “他的手透过那片微光拉起我,他的手臂上都是伤痕,我想,那时候我就在沿着罗宾的蛛丝向上爬行——蜘蛛丝一根是难以拯救起整个地狱的众生的,可是丝能结网,蜘蛛网能拉起多少健陀多呢?蜘蛛丝的韧性是钢丝的两倍,一百万根蜘蛛丝能承重26公斤,八百万的哥谭蛛丝能承重458磅,拯救一个蝙蝠侠和一个罗宾就算加上装备都够了吧?”
    “你那个时候就喜欢罗宾了吗?”斯蒂芬妮目不转睛地看着你。
    你轻轻呼出一口气,在哥谭的冬夜在空中凝聚成一片白雾:“我只是被点燃了而已——就像是现在的罗宾少年团。”
    “那你们是怎么谈上的?”达米安也目不转睛地盯着你,他没有打断你的陈述,就只是倾听,听到这里的他很认真。
    “因为疯帽匠吧,”你们的贴近确实是从那场绑架开始的,“去年九月的时候,我注意到了那个带着绿帽子的怪家伙在学校附近出现,我代替我的一个女同学成为了他的目标,然后就被红罗宾救了,又一次。”
    “继青梅竹马和天降合体后还有英雄救美,两次。”斯蒂芬妮继续给你们的感情做注脚。
    “其实是提姆担心我被疯帽匠报复,我猜。”但是现在你回想起来,疯帽匠还活着吗?西恩尼斯和怀特两个姑娘集资请丧钟的后续是什么?
    “哦,还有骑士暗中守护公主然后日久生情。”斯蒂芬妮框框给出画外音。
    “你可以闭嘴让鲁斯特这家伙自己说,布朗。”达米安显然不想跟着斯蒂芬妮给出的框架剖析这段感情。
    “我俩在学校里就熟了起来,提姆实在是很善良很贴心的一个人,哦,对了,被小詹姆斯绑架后……”
    “所以,你们俩是竹马变天降、一见钟情、日久生情和英雄救美,让我想想,还有……”
    “你们俩的目标还算合拍。”达米安现在的语气在你看来称得上柔软。
    “哦,灵魂伴侣。”斯蒂芬妮总结。
    @
    鲁斯特文学素养还算可以——对比他那只有2.7的文学课的绩点,鲁斯特的文学修辞手法和阅读积累达米安愿意勉强给个合格。
    算是看过书。
    和德雷克的故事有点老套,达米安懒得想五岁的提姆到底是不是真的香喷喷还是真的乖乖崽,但是听着鲁斯特的述说他想起来自己的那只沙漠猫——兹拉娜,他幼时的同床的伴侣。
    鲁斯特和达米安晚上接触的那些哥谭人有点不太一样,他讲起话来不像是在夜间游荡的青年人,也不是和父亲在宴会上交谈的那些青年人,他的语调里偶尔辅音发音过重,使得他讲起话来腔调有些奇异,当他讲述着东方的那些蛛丝与佛陀的时候,就使得东方的诡谲浑与哥谭的黑暗融合一体,但是还能从他年轻的声音与平稳的语调里听出那种执拗。
    一种属于哥谭一些人——布鲁斯、提摩西、凯特这些人的执拗。
    达米安听这种恋爱故事有自己的分析,也就是说他有自己的磕法,一旁的斯蒂芬妮那喋喋不休的注脚简直就像是一个和你偶尔磕点重合的同担,但是达米安是个同担否据,他喜欢自己回味这样的故事。
    “你可以闭嘴让鲁斯特这家伙自己说,布朗。”
    老套的故事,但是还算圆满,依照达米安追番的体验来看,算不上是九分以上的神作,也就是八点五分勉勉强强能打发时间。
    虽然鲁斯特愚钝、执拗、普通又平凡,但是和德雷克那个家伙刚好相配,也算是鲁斯特用尽了他的文采来讲述他们俩的相遇——什么“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建议这家伙不要翻译了,布朗听不懂不代表达米安听不懂,鲁斯特的翻译差的如果不是达米安文学素养够高根本想不到这是个华夏诗歌,下面跟的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达米安精通多国语言,阅读多国书籍,区区中文爱情诗歌,难不倒他。
    汤姆:也没有一种可能,我没在翻译,我真的只是想说我爱他?
    达米安: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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